2月26日,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,我省出臺《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以提升學校安全風險防控能力,確保師生安全。
在推進安全教育長效機制方面,《意見》指出應利用現有青少年校外實踐基地,統(tǒng)籌安全教育實踐場所建設,逐步實現每縣(市)、區(qū)設立安全教育實踐場所不少于一處。
在健全安全風險管控體系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要為學生配備專職安全保衛(wèi)人員或者受過專門培訓的安全員。各地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,將校園安全保衛(wèi)服務交由專業(yè)保安服務公司提供,安保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歲。
《意見》還要求完善校園周邊區(qū)域管控機制,嚴厲打擊校園周邊經營單位和個人的違法違規(guī)經營行為,依法取締學校周邊的歌舞、游戲等娛樂場所和營業(yè)性上網服務場所,查處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行為。(周曉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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